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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官场的价值取向受到空前的颠覆,升斗小民容或会丈八金刚摸不着头脑。若说一些贪腐现象已从台底浮上台面,却是雅俗皆知。过往的贪腐,不单是百姓庶民视之为败德劣行,即便是涉案的贪官污吏也打从心坎里认定它只能隐在暗处,不得曝光张扬。
然而曾几何时,一些贪腐个案已是堂而皇之为人共知。涉案者毫不以为忤,也不引以为耻,反而还有意无意称之为官场的潜规则,试图使它有理化。庶民百姓中的良知未泯者,愤慨归愤慨,但在现实中踢腾呐喊了一阵子,最终也多半会在孤寂中眼巴巴看着社会的沉沦。唯一能让他们洩发心头怨恨的,充其量也不过是五年一度让他们一尝“老板”派头的选票。
有人开始感喟社会已愈来愈对贪腐宽容:多少公款籍建设之名流进私囊;多少项目以扶弱为名使一小撮人瞬间致富;又有多少的工程因施工管理的失当延误而间接让全民“买单”。
这一切固然让人侧目。所不同的是,昔之“侧目”出自内心的鄙夷;而今之“侧目”,却或多或少带有些许的羡妒。诚然,在积非成弊的社会里,公义已宛若漏斗里的水,一点一滴地流失殆尽。
归根究底,我们不难察觉现实生活中,政治人物作了不少不良的示范。在权威形态的社会里,掌权者的言行规范往往会比法规更具影响;更何况一些始作俑者丝毫不以涉贪为耻,还洋然自得在炫耀本身靠山的雄浑及生财点子的丰富。
在一个尚以涉贪为耻的社会,为官者多半还会在乎民众对自己的观感评价,当会适度收敛自身生活的奢华。但倘若为官者已丝毫不以生活糜烂程度远超出公薪负荷水平为忤,则不难测试出有关社会对贪腐的宽容度。
批评为官者易作不良的示范,事实上有其一定的根据。尽管举世皆知偷窃是可耻的违法行为,而贪腐更无异於盗国,惟令人惑然不解的是,贪腐者非但权位威信丝毫未损,可自家的财富却像滚雪球般越滚越大。
观乎此,我们究竟如何能自圆其说?如何能以“身教”教好下一代?这问题委实让大家瞠目结舌。
我们要挽狂澜于既倒,不能不先构建社会公义。它的成败不在大人先生冠冕堂皇的口号、愿景,而是操诸在民众本身对肃贪反腐的执著。毕竟他们有权检视任何一位公职者的清廉度,并以手中的一票决定其去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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